一、引言

魯迅的短篇小說《鑄劍》,是改編自志怪小說《列異傳》和《搜神記》中的〈三王墓〉,收錄在《故事新編》中。故事講述被眉間尺為父報仇,得到黑色人宴之敖者相助行刺國王,最後三人同歸於盡。李怡認為,魯迅結合中西方思想,為傳統復仇小說注入新的元素,而《鑄劍》滲透著現實主義。[1]《鑄劍》是當代新編的復仇小說,不少論者稱讚作中復仇的正面意識。秦薇認為該故事是「一曲為正義而復仇的壯歌」[2]趙建磊認為這是一則鬥爭、革命和解放的故事。[3]蔣永國認為小說中「復仇的精神底蘊,激盪著生命的凌厲,崇高和震撼」[4]可見,小說中的復仇意識得到認可和接納,是居功於恰當而鮮明的人物形象。本文將解構小說中的人物形象,分析本作中的復仇意識是合理和正義的。
 

二、為父報仇

魯迅相當排斥儒家思想,認為是吃人的禮教。然而,在孝道觀念上,魯迅摒棄的是子為父隱,盲目服從父母的的愚孝,[5]不完全推翻父子倫理中的孝道思想。[6]他的父親在死前交託給他的任務,就是殺人和報仇。表面上看,他完全遵照了父母的期望去復仇,但實際上這是他自行的選擇。眉間尺沒有排斥復仇任務,反而為父親的死而氣得「全身都如燒著猛火,自己覺得每一枝毛髮上都彷彿閃出火星來」。這是優柔的眉間尺,難得一次的憤怒。仇人奪取了父親的生命,令母親守寡。他決定為父母而「改變優柔的性情,要用這劍報仇去」。當宴之敖者幫助他的條件是取他頸上人頭和寶劍,他馬上付諸實行,反映了他報仇的堅定的決心。由此可見,眉間尺是一個深愛父母的孝子,復仇卻是建基於個人意志。因為仇人傷害了他愛的人,因此他自願去復仇。

以儒家思想而言,眉間尺為父報仇的行為是相當正確的。儒家思想相當注重人倫和孝悌觀念,容許為父報仇。殺父之仇,不共戴天,為父報仇是傳統根深蒂固的思想之一。禮記有言:「父之仇弗與共戴天;兄弟之仇,不反兵;交遊之仇,不同國」[7]中國傳統上,為父報仇雪恨是正常不過的事,是行孝的方式之一,是普羅大眾能接受的正義。在本作中,一個孝子為父報仇,是正義而恰當的,能被人所接納。
 

三、善惡對立

人物的性格特質往往影響復仇的觀感。一個善良正直的人殺害殘酷不仁的人,人們往往對善良的人寄予同情和憐愛,對殘暴的人物棄如敝屣。小說中,眉間尺固然是代表善,反之國王代表惡。開首眉間尺重複殺害和救活老鼠的描述,刻畫了一個優柔寡斷的少年形象。他對殺生有所猶豫,代表他對世間萬物的生命抱著尊重的心。而眉間尺在大街上的遭遇,更是顯露他善良的真性情。他走在大街上,生怕背上的刀劍刺傷行人,走得既慢又裹足不前。為了莫令刀劍傷人,甚至走到偏僻處。即使碰上故意刁難人的乾癟臉少年,他「只覺得無聊」。待耽誤他的行程,才覺憤怒,卻無意跟少年過招。不是不敵少年,而是無心傷人的善良本性所致。

反觀,國王的性格「善於猜疑,又極殘忍」,無一人真正了解他。在他逝去後,竟出現無法分辨頭顱的鬧劇。他嫉妒心重,為避免有人威脅他而殺害眉間尺的父親;他喜怒無常,因遊山無趣和刺客的密報而怒,因妃子的服侍而喜,因厭悶把戲而大怒;他殘酷,愛殺人,視人的性命如草芥,「總想尋點小錯處,殺掉幾個人」。魯迅刻意塑造一個典型的暴君形象,和善良的復仇者呈現一種鮮明的對比。從故事的脈絡來看,這是一個孝子報父仇殺暴君的故事,是一個善良與邪惡對抗的故事,也是一個正面又正義的故事。
 

四、不惜代價

中國傳統血緣關係的復仇故事,多是自身復仇不成,由他人代勞或化成鬼魂復仇。[8]此作中,同樣十分強調犧牲和代價。眉間尺復仇的犧牲,首先是他的憂柔的性格。他從膽怯、優柔寡斷的人,為報殺父之仇,蛻變成為一個堅決果斷和勇敢的男子。他為報仇捨棄他的一切:身體被狼咬的支離破碎;失去家傳的寶劍;頭在鼎中與國王大戰後,皮肉盡毀,無法分辨。他犧牲自己的生命,換取復仇的機會,是復仇成功的關鍵。

然而,復仇成功並非全靠眉間尺一人之力,還得加上宴之敖者的犧牲。他在眉間尺不敵王的時候,馬上加入戰況,合二人之力打敗了國王。魯迅成功刻畫了兩個復仇至上、視死如歸、行事果斷的復仇者形象,為復仇不惜代價,不吝生命。結果而言,以二人的生命奪取一人的生命,加強了復仇的悲壯性,令復仇看上去更加沉痛、淒厲。不過,從眉間尺和宴之敖者打敗國王後的相視而笑看出,他們對犧牲的結果感到滿意,為這場鼎中之戰畫下完滿的句號。悲壯的復仇能感染人心,是帶有正義的色彩,更能被大眾認可。
 

五、為民除害

儒家主張階級觀念,君臣父子,各安其分,不能逾越。國王是最高統治者,而眉間尺和宴之敖者的身份是社會最底層,一個是罪父之子,一個是沒有地位的浪人。統治者握有最高權力,可以隨便殺害平民。但殺人,也意味著為自身累積多一個仇恨。這場復仇源自王殺害眉間尺的父親——一個平民,因此招來殺身之禍。這場復仇是由下而上,由平民殺害君主,有著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正義性,國王的滅亡是咎由自取。

宴之敖者的協助,令這場復仇從個人的單方面的仇殺昇華至社會的復仇。眉間尺復仇的原因很簡單,為報殺父之仇,是個人的復仇。然而,宴之敖者的復仇全無個人的私心。他認識眉間尺及其父親,「報仇但並不為此」,也不是出於同情。他這種赴湯蹈火、摩頂接踵,利天下為之的性格,是墨家思想中的俠義精神。[9]可是,他卻對仗義和同情嗤之以鼻,認為是放鬼債的資本。[10]宴之敖者不齒沽名釣譽的名號,也不把協助眉間尺復仇視作俠義。他說「我的魂靈上是有這麼多的,人我所加的傷,我已經憎惡了我自己!」復仇是一場血淋淋的仇殺,是剝奪一個人生存在這個世上的權利。宴之敖者作為專業復仇者,早已滿身罪業和苦痛。他代表社會上的平民百姓,背負所有平民的仇恨向殘暴不仁的國王復仇,為民除害。

這個國王不得人心。「上至王后,下至弄臣」,看到國王被宴之敖者砍頭,又驚又喜,「夾著秘密的歡喜」。送葬的隊伍竟不成隊列,官家假哭,「裝著哀戚的顏色」。可見,人們樂見殘暴國王的滅亡。「彼用百頭顱,千頭顱兮用萬頭顱!我用一頭顱兮而無萬夫。」消滅了暴君,便能阻止千千萬萬的百姓被殘殺,加強了這場復仇的公義性。最後三人共同埋葬的結局,代表平民和特權階級平起平坐、平等對待的美好願景。這場革命性的復仇是向最高統治者的復仇,打破階級觀念,有著一定的正義性。
 

六、結語

總括而言,魯迅的《鑄劍》中的復仇意識別具一格,帶有極大的正義性,令讀者容易接受。從眉間尺、宴之敖者和國王的人物形象,可見這是一場為父報仇、善惡對立、為民除害和悲慘壯烈的復仇故事,當中強調了復仇的正當、正確、正義性,是一個合情合理的復仇故事。

 


註釋

[1] 李怡:《魯迅的精神世界》 (台灣:秀威資訊,2012年),頁227。

[2] 秦薇:〈從《鑄劍》看魯迅的復仇精神〉,《社科縱橫(新理論版)》(2010年第一期),頁157。

[3] 趙建磊:〈《鑄劍》凝結血的戰斗鐵的人物——紀念魯迅先生逝世60周年〉,《濰坊教育學院學報》(1996年第三期),頁03。

[4] 蔣永國:〈多元文化織就的復仇英雄——又論《鑄劍》〉,《河池學院學報》(2014年第四期),頁01。

[5] 林非:〈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儒、道、釋思想〉,載《魯迅和中國文化》(中國:學苑出版社,1990年),頁25。

[6] 郭良玉:〈魯迅《鑄劍》的復仇倫理〉,《文學教育(上)》(2015年第七期),頁58。

[7] 龔抗雲,鄭玄,李學勤,孔穎達:《禮記正義(曲禮)》(台灣: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,2001年),頁98。

[8] 林昀佑:《《列仙傳》、《列異傳》神仙、鬼怪、方術研究》(台灣: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,2012年),頁179。

[9] 隋曉明:《墨家的智慧》 (中國:金城出版社,2011年),頁235。

[10] 魯迅在〈新時代的放債法〉所說的放債者,代表有權利的人,卻不佔有你的便宜,所以這是你的資本。但當他們有求了,你便要還他們的債了。魯迅:《而已集》(上海:魯迅全集出版社,1947年),頁99-100。

 


引用書目

專書

  1. 李怡:《魯迅的精神世界》。台灣:秀威資訊,2012年。
  2. 隋曉明:《墨家的智慧》。中國:金城出版社,2011年。
  3. 魯迅:《而已集》。上海:魯迅全集出版社,1947年。
  4. 魯迅:《故事新編》。中國: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,1936年。
  5. 龔抗雲,鄭玄,李學勤,孔穎達:《禮記正義(曲禮)》。台灣: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,2001年。

文集論文

  1. 林非:〈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儒、道、釋思想〉,載《魯迅和中國文化》,中國:學苑出版社,1990年。

期刊論文

  1. 秦薇:〈從《鑄劍》看魯迅的復仇精神〉,《社科縱橫(新理論版)》,(2010年第一期,頁157-175。
  2. 蔣永國:〈多元文化織就的復仇英雄——又論《鑄劍》〉,《河池學院學報》(2014年第四期),頁01-05。
  3. 趙建磊:〈《鑄劍》凝結血的戰斗鐵的人物——紀念魯迅先生逝世60周年〉,《濰坊教育學院學報》(1996年第三期),頁03-06。

學位論文

  1. 林昀佑:《《列仙傳》、《列異傳》神仙、鬼怪、方術研究》,台灣: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,2012年。
     

2023年7月10日評

此文花了約三、四天完成,遲交了一天。一開始想不到有何切入點,因而拖延了不少時間,有了方向後寫作進度就快多了。由於是倉促之下完成,對魯迅和文風和思想或有誤解和過度解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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